赫邦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19.09.17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邮政编码(1

257237

行业类别

无机碱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是否投产(2

投产日期(3

2011-05-31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4

118°540.25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5

38°54.60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567729804B

技术负责人

印玉堂

联系电话

13505468488

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重点控制区(6

所在地是否属于总磷控制区7

所在地是否属于总氮控制区7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金属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实施区域(8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9

所属工业园区名称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是否有环评审批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10

鲁环审【2011122

东环港分建审【20117010

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11

认定或备案文件文号

 

是否需要改正(12

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13

重点管理

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14

总量分配计划文件文号

 

 


二、监测内容

废气自行监测内容表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排放口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方法

分析仪器

备注

 

氯化氢

氯化尾气排气筒1

 

1#废气监测点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30 mg/Nm3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挥发性有机物

1#废气监测点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120 mg/Nm3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仪

 

氯化氢

氯化尾气排气筒2

 

2#废气监测点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30m mg/Nm3³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挥发性有机物

2#废气监测点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120mg/Nm3³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仪

 

环氧氯丙烷

二氯丙醇分离、皂化、环氧精制不凝气排气筒

 

3#废气监测点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10mg/Nm3³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氯化氢

3#废气监测点

/

30mg/Nm3³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挥发性有机物

3#废气监测点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120mg/Nm3³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仪

 

二氯丙醇

3#废气监测点

/

120mg/m3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二氯丙醇排放标准按非甲烷总烃执行

颗粒物

氢氧化钙灰仓粉尘排气筒

4#废气监测点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30mg/Nm3³

重量法

分析天平

 

颗粒物

氯化钙结晶粉尘排气筒

5#废气监测点

/

30mg/Nm3³

重量法

分析天平

 

氯(氯气)

废氯处理工段排气筒

6#废气监测点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5mg/Nm3³

 碘量法

-

 

氯化氢

高纯盐酸工段排气筒

7#废气监测点

 

/

20mg/Nm3³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氯(氯气)

高纯盐酸工段排气筒

/

5mg/Nm3³

 碘量法

-

 

污染物排放方式

有组织

采样和样品

保存方法

采样袋采集,采集结束后密闭采样袋,避光带回实验室,并避光、室温储存。

监测质量

控制措施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内(即30%70%之间);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

 

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2 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1 小时均值;

备注

 


 

废水自行监测内容表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排放口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方法

分析仪器

备注

 

总有机碳

 

废水总排口

 

 

1#废水监测点

 

/

/

/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非分散红外吸收TOC分析仪

 

环氧氯丙烷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0.02mg/L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硫化物

/

1mg/L

亚甲基蓝光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氯化物

/

800mg/L

硝酸银滴定法

——

 

总钒

/

1mg/L

钽试剂(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总氰化物

/

0.5mg/L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挥发酚

/

0.5mg/L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石油类

/

20mg/L

红外光度法

红外测油仪

 

总铜

/

0.5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总锌

/

2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

5mg/L

离子色谱法

离子色谱仪

 

氟化物(以F-计)

/

20mg/L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pH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6.5-9.5

玻璃电极

酸度计

 

化学需氧量

/

500mg/L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总氮(以N计)

/

70mg/L

紫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氨氮(NH3-N

/

45mg/L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悬浮物

/

400mg/L

重量法

电子天平

 

总磷(以P计)

/

8mg/L

铝酸铵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50mg/L

稀释与接种法

生化培养箱

 

全盐量

/

/

/

重量法

电子天平

 

流量

/

/

/

/

流量计

 

化学需氧量

雨水排放口

1#雨水监测点

/

/

/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氨氮

雨水排放口

1#雨水监测点

/

/

/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全盐量

雨水排放口

1#雨水监测点

/

/

/

重量法

电子天平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石油类

雨水排放口

1#雨水监测点

/

/

/

红外光度法

红外测油仪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悬浮物

雨水排放口

1#雨水监测点

/

/

/

重量法

重量天平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PH

雨水排放口

1#雨水监测点

/

/

/

玻璃电极

酸度计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间接排放,污水进入康达(东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采样和样品

保存方法

玻璃容器采集,采集结束后密闭容器,避光带回实验室,并避光、低温储存。

监测质量

控制措施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在监测期间,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与《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的技术要求进行。具体质控措施包括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质控样数量不少于样品总数的10%

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2 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1 小时均值;

备注

 

 

 

 

 

 

 

 

 

 

 

 

 

 

无组织自行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方法

分析仪器

备注

 

苯并(a)芘

上风向1,下风向3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0.000008mg/Nm3

高效液相色谱法

高效液相色谱仪

 

颗粒物

/

1mg/Nm3

重量法

分析天平

 

氯化氢

/

0.2mg/Nm3

离子色谱法

色谱仪

 

二甲苯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0.2mg/Nm3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

0.1mg/Nm3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非甲烷总烃

/

2mg/Nm3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甲苯

/

0.2mg/Nm3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0.06mg/Nm3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5mg/Nm3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臭气浓度

/

20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水循环真空泵无油压缩机

 

氯(氯气)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0.1mg/Nm3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挥发性有机物

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气体/蒸汽泄压设备、取样

连接系统

/

/

/

火焰离子化法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挥发性有机物

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

/半年

/

/

火焰离子化法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厂界噪声

东、西、南、北厂界各一个点

监测1天,昼夜各1次;每季度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多功能声级计

 

污染物排放方式

无组织

采样和样品

保存方法

采样袋采集,采集结束后密闭采样袋,避光带回实验室,并避光、室温储存。

监测质量

控制措施

废气: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内(即30%70%之间);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

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2 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 1 小时均值;

备注

 

 

 

 

 

 

 

 

 

地下水自行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方法

分析仪器

备注

 

游离氯

地下水监测井

/

/

/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

 

高锰酸盐指数、

GB/T14848-2017

地下水3类标准

≤3.0 mg/L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

 

硝酸盐氮

/

/

GB/T5750.5-2006

紫外分光光度法

Evolution300紫外分光光度计

 

硫酸盐

GB/T14848-2017

地下水3类标准

≤250 mg/L

硫酸钡烧灼称量法

电子天平

 

氯化物

≤250 mg/L

硝酸银滴定法

/

 

可吸附有机卤素

/

/

/

离子色谱法

离子色谱仪

 

苯并芘

GB/T14848-2017

地下水3类标准

0.01μg /L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总有机碳

/

/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总有机分析仪

 

GB/T14848-2017

地下水3类标准

≤15

-钴标准比色法

/

 

浑浊度

≤3NTU

目视比浊法-福尔马肼标准

/

 

嗅和味

嗅气和尝味法

/

 

肉眼可见物

直接观察法

/

 

PH

6.5≤PH≤8.5

玻璃电极法

便携式pH

 

总硬度

≤450 mg/L

7.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称量法

电子天平

 

≤0.3 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0.10 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00 mg/L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00 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0.20 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挥发性酚类

≤0.002 mg/L

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mg/L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耗氧量

≤3.0 mg/L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

 

氨氮

≤0.50 mg/L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硫化物

≤0.02 mg/L

 NN-二乙基对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200 mg/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总大肠菌群

≤3.0

多管发酵法

恒温培养箱

 

菌落总数

≤100

平皿计数法

恒温培养箱

 

亚硝酸盐

≤1.00 mg/L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硝酸盐

≤20.0 mg/L

紫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氰化物

≤0.05 mg/L

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氟化物

≤1.0 mg/L

离子选择电极法

酸度计

 

碘化物

≤0.08 mg/L

高浓度碘化物容量法

/

 

≤0.001 mg/L

原子荧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0.01 mg/L

氢化物原子荧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0.01 mg/L

氢化物原子荧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0.005 mg/L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铬(六价)

≤0.05 mg/L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计

 

≤0.01 mg/L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三氯甲烷

≤60μg /L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四氯化碳

≤2.0μg /L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0.0μg /L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甲苯

≤700μg /L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总α放射性

≤0.5 Bq/L

厚源法

低本底αβ测量仪

 

总β放射性

≤1.0 Bq/L

厚源法

低本底αβ测量仪

 

污染物排放方式

地下水

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

玻璃容器采集,采集结束后密闭容器,避光带回实验室,并避光、低温储存。

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在监测期间,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与《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的技术要求进行。具体质控措施包括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质控样数量不少于样品总数的10%。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自行监测完成后次日公布结果

备注

 

 

 

土壤自行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

监测方法

分析仪器

备注

 

厂内土壤监测点

/

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

60 mg/kg

原子荧光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65 mg/kg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六价铬

5.7 mg/kg

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8000 mg/kg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800 mg/kg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38 mg/kg

原子荧光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900 mg/kg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四氯化碳

2.8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氯仿

0.9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氯甲烷

37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二氯乙烷

9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二氯乙烷

5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二氯乙烯

66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二氯乙烯

596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二氯乙烯

54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二氯甲烷

616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二氯丙烷

5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1,2-四氯乙烷

1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2,2-四氯乙烷

6.8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四氯乙烯

53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1-三氯乙烷

84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1,2-三氯乙烷

2.8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三氯乙烯

2.8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3-三氯丙烷

0.5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氯乙烯

0.43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4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氯苯

27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二氯苯

56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4-二氯苯

2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乙苯

28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苯乙烯

129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甲苯

120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mg/kg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邻二甲苯

640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硝基苯

76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苯胺

260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2-氯酚

2256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苯并[a]

15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苯并[a]

1.5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苯并[a]荧蒽

15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苯并[k]荧蒽

151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293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二苯并[a,h]

1.5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茚并[1,2,3-cd]

15 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70mg/kg

气相色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污染物排放方式

土壤

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

采样袋或棕色玻璃瓶采集,采集结束后密闭容器,避光带回实验室,并避光、低温储存。

监测质量

控制措施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在监测期间,土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样品制备和分析的全过程均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技术要求进行。具体质控措施包括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质控样数量不少于样品总数的20%。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自行监测完成后次日公布监测结果

备注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