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技改(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1.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技改(焚烧炉)项目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厂址位于东营港高端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园赫邦化工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
建设概况:在现有环氧氯丙烷装置基础上建设一台处理规模为18t/d废液及7000m3/h废气焚烧处理装置。
项目总投资3546万元,劳动定员16人,年工作300天(合72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46-7710057
邮 箱:hbxs@haikegroup.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31-85870078
电子邮箱:wxmlyn@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0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您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