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1.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厂址位于东营港高端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园赫邦化工现有厂区内

建设概况:项目总投资21500万元,在现有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基础上,增加含盐废水精制装置 (含高温湿式氧化处理及MVR蒸发结晶),停用原有氯化钙五效蒸发装置,将环氧氯丙烷环化工艺由氢氧化钙法改为氢氧化钠法,实现含盐废水循环利用,降低装置能耗,提升装置综合效益。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46-7710057

邮 箱:hbxs@haikegroup.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1-85870078

电子邮箱:sdshky2003@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0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您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