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2.02.07
项目名称: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总 投 资:43022万元
项目位置:东营市东营港高端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园内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空地。
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8万吨/年环氧树脂主装置,包含预反应、反应、精制、溶剂回收等工序,配套建设相关的仓储、包装设施及附属公用工程。
生产定员及劳动制度:年工作日330天,劳动定员74人。
该项目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
1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knCe7suhpHZbiKShjCagw 提取码:HBHG)。
2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本存放于建设单位,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进行查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并填表发送邮件进行反馈,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46-7710057
邮箱:hkhbbgs@126.com
本次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19日(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