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技改(焚烧炉)项目(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公示
2024.09.25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技改(焚烧炉)项目》于2022年5月24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批复文件(东环港分建审〔2022〕7015号)。项目位于东营港化工产业园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625kg/h废液及废气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装置,配套建设罐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分期建设,一阶段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9月竣工,完成焚烧炉及配套罐区、危废暂存库的建设。一阶段仅废液、环氧树脂废气进行焚烧处置,DA009排气筒(9#高含氢氯化废气)、湿式氧化(环氧技改)装置尾气及DA015排气筒罐区吸收尾气等3股废气不再接入焚烧炉,其它7股废气管网接入系统未建设完成。一阶段项目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自主验收。现其它7股废气管网接入系统建设完成,可以开展二阶段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技改(焚烧炉)项目(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竣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启帅
联系电话:15315041365
电子邮箱:hbhuanbao@hebangchenmical.com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